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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它们是被复制的,这就是为什么必须声明变量为final的原因。这样,它们就保证在复印后不会改变。 这与实例字段不同,即使不是最终字段,也可以访问这些字段。在这种情况下,内部类将获取一个对外部实例的引用,该外部实例用于此目的。
与什么相比?您需要有字段或变量,以便内部类工作,而复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。无论如何,它只是一个“肤浅的”副本:只复制对(在您的示例中)环境的引用,而不是环境本身。 |
Alaa AbuZarifa · 将方法参数复制到最终temp变量无效 6 年前 |
CameronCoob · 最终var更改值JAVA 7 年前 |
gcolucci · 函数调用后最终对象失去属性值 7 年前 |
Goji Berry · 错误:无法为最终变量赋值 7 年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