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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是的,因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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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执行器的设计应该尽可能简单,即使用一种方法。由于execute()不提供任何获取结果的方法,因此它不接受可调用项,而只接受可运行项是有道理的。 另一方面,各种submit()函数返回Futures,它既可以用于获得结果(例如,从可调用函数中),也可以用于简单地等待执行完成。因此,同时接受可运行和可调用是有道理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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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者运行任务。如果您想管理任务的运行方式和时间,则需要它们。执行者不收集任务结果,因此只支持
假设他们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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