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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枚举MyType在类中,因此它的值应该通过类来访问。 和 枚举。您已经在不实例化类的情况下创建了MyType,但是还提供了通过类实例化的示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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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雷米说的。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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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除了其他人写的以外)
如果编译器支持(因为C++ 11),
这是一种更好的做法
“枚举类(新枚举,强枚举))解决了传统C++枚举中的三个问题: 1)常规枚举隐式转换为整数,当有人不希望枚举充当整数时会导致错误。 2)常规枚举将其枚举器导出到周围范围,导致名称冲突。 3)无法指定枚举的基础类型,从而导致混淆、兼容性问题,并且无法进行正向声明。” - 在这种情况下,请使用以下语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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