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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怎样,我觉得还可以。我会远离缩略语,这会让人困惑,迫使人们必须知道缩略语或查找它们。同时,它们也变得无法阅读和无法形容。
或
这个人为的例子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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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,最好不要以实现的任何特定模式命名包,而应以它们所属的业务或功能域命名包。 即:
相反:
其中包含类/接口/对象/对“联系人”执行操作的任何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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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希望这有帮助。归根结底,这真的取决于你的团队的偏好。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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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经历了很多之后,我们尝试将名称空间的数量保持在较低的水平(对于一个非常大的项目,不到几十个),并尽量缩短名称空间的深度(不到5个左右)。从消费的角度(开发人员使用我们的代码库)来看,必须跟踪大量名称空间,而其中只有很少的类,这是一种开销,几乎没有什么好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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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命名空间层次结构类似于称为嵌套泛化的条件。这是当您有派生多种不同方式的类时。 设想一个类层次结构,如下所示:
GOF设计模式书中描述了这个问题——特别是桥接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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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请参阅这篇MSDN文章,了解命名名称空间的指导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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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似乎很有效。我发现应该避免使用非常复杂的名称空间方案,就像非常复杂的深层类继承人体系结构一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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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tamaster · 匿名命名空间中的变量声明和其他位置的定义 2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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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polo · 使用另一个命名空间的名称创建子命名空间 2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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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Vivandiere · 从命名空间中引入单个名称 7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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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rcovici Adrian · 静态类内定义的类的约束 7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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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ir k · 使用命名空间重载函数(&O) 7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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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earntolearn · R包命名空间 7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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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bikanair · 与特权pod共享装载命名空间 7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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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ndau · 如何检查环境是否为包命名空间[重复] 7 年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