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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应该声明它们是“受保护的”,而不是私有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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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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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(坏的)选择是使字段
实例:
(C(2))
或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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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ilippe建议将字段声明为
为什么派生类应该关心 实施详细信息 如何存储数据?我建议你暴露保护 属性 它们(当前)由这些字段支持,而不是公开字段本身。 我将您向派生类公开的API视为与您向其他类型公开的API非常相似——它应该是一个比您稍后可能要更改的实现细节更高级别的抽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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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能正在寻找一个名为构造函数继承的概念。您可以将参数转发给基类构造函数-请参见本例,其中奥迪有一个标志,指示它是否是S行版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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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rendan · Java中从父类继承的对象的ArrayList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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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li · 继承-您应该使用基类,还是它们只是子类的框架?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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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sk2 · 如何轻松访问继承类的功能?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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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mon · 父类中的Setter,以及一些没有参数的子类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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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guerurso · Javascript类继承无法正常工作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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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essMe · 返回新类对象的正确方法(也可以扩展)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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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niel Lizik · 重写父类构造函数的子类成员初始值设定项 3 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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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_know_what · 以基类作为参数重写错误的方法 3 年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