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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没有优先权。如果您有相同的驱动程序实例(一个来自内置模块,另一个来自内核模块),那么最终您将遇到编译错误或模块加载错误,因为定义重复或其他原因。 如果在同一硬件上有“不同”的驱动程序,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?? 另外,如果有人已经探测并创建了设备,那么后者就不能做同样的事情,因为会发生冲突。 如果您只是在builtin模块和LKM之间请求“优先权”,那么肯定首先是builtin模块。内核模块与内核位于不同的内存位置。所以,LKM的加载时间比内核晚。 所以,如果你同时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加载同一个驱动程序,LKM会因为冲突而出现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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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我找到了答案,并将其记录在这里: http://0x0001.de/linux-driver-loading-registration-and-binding 长话短说: 是的,内置驱动程序通常优先于可加载驱动程序。 因为它们是先注册的,“先到先服务”的原则在约束的同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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